喜报|大丰荣获浙江省数字文化示范企业等荣誉

  • 发布者:大丰
  • 2021-0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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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《关于认定2019-2020年度浙江省重点文化企业(含数字文化示范企业)、2019-2020年度浙江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、2020年度浙江省文化创意街区的通知》,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“浙江省数字文化示范企业”。大丰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经济“一号工程”精神,将数字经济赋能文体旅产业,促进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。同时,大丰实业子公司杭州大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荣获“2019-2020年度浙江省成长型文化企业”。可谓喜事连连,为迎接新春牛年纳福喝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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